北京食药监公布20谈球吧·14年6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信息来源:网络    时间:2024-10-15 12:45

  近日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6月,该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2条,涉及产品78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典型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清血八味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90836”的药品。广告宣传“全新治疗方法问世,体验过的老患者赞口不绝”,声称“有效防止心梗发生”。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等综合性评价,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欺骗并诱导消费者购买。

   二、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百(佰)灵奇草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准文号为“黔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60025号”。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远红外骨质宁贴”,批准的产品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骨质增生引起的颈椎、腰椎、膝关节、踝关节及跟骨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宣称“一个多疗程就扔掉了拐杖”,“不到两个月,就好得利利索索”。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谈球吧使用绝对化用语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澳益佰牌硒软胶囊”的保健食品仙草奇虫筋骨贴官网,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40098”。经查询,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硒”。广告声称“专家一致呼吁:平时吃保健品,每日加一粒硒,很有必要!”、“安全性更高,作用更强”、“用上都说好”。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专家的名义进行违法宣传,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扩大产品疗效,含有与其他产品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

   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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