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球吧·课间打闹致一方骨折诉至法院学生双方及学校均被判责
信息来源:网络    时间:2024-10-20 19:03

  谈球吧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校园生活中,课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初中生已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应当预见到打闹行为可能会有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危险,学校应对打闹行为及时制止,并在学生受伤后及时救助。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课间打闹致一方骨折的案件,依法判决学生双方及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据了解,小秦(化名)和小英(化名)是初中同学。一天课间休息时,两人在教室旁的楼梯附近打闹,小秦从后方搂住小英颈部将其拉拽到卫生间附近,经同学劝阻无效后,小英搂住小秦肩部,双方继续在楼道内相互撕扯,后双方均因重心不稳,双双摔倒,倒地时小英坐在了小秦的小腿上。学校校医赶至现场后并未对小秦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小秦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胫骨远端骨骺损伤、右侧腓骨远端骨折。小秦因此支付医疗费3万余元。

  此后,因关于小秦受伤后所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护具费等,三方不能协商一致,所以小秦将小英及其父母、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小英一方及学校共同赔偿其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秦与小英均已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已有一定程度的预知和控制能力,二人明知推搡等打闹行为违反校规校纪,仍于课间休息期间在楼道打闹,经同学劝阻后并未停止打闹,最终双方在相互撕扯中均因站立不稳倒地,小秦因此受伤。小秦搂住小英颈部将其拖拽至卫生间门口的行为是本次事件的起因,在其与小英进行撕扯过程中因重心不稳倒地受伤是本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小英搂住小秦肩部与其进行撕扯的行为与小秦受伤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对小秦受伤具有一定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学校虽平时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但在学生进行打闹时并未及时制止,且在小秦受伤后,该校校医到场后并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故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存在一定疏漏,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对小秦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小英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对小英对小秦造成的损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胫骨远端骨骺损伤。

  最终,法院酌定小秦、小英、学校分别承担60%、20%、20%的责任。判决由小英及其父母、学校各赔偿小秦损失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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